各有关单位:
#@Rtb\9 ^K?Mq1"Db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Jy* =SK{|fBB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4mci@1K#^ :^ J'_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J%1 2E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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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3bAlc8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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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K{__rO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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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EViDMp" s}Q*zy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ZJ'FZ8Sx $@eFSA5k,7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f"8,5 .ZVo0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_<7e5VR HyJ&;4rf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X0BBJ( e b\^9::oY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D`@*udn= u= ydX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Ky)** P7y.:%DGD0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职(执)业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Ir$:e*E> &DX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11BfJvs: }Oe9Zq 二、考试时间、科目
> m##JzWLr O;SD90 2009年6月19日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db4.G+0
3vRBK?Q.y 2009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mXew ['\u?m 下午2:00—4:30 《税法(二)》
{GKq Ou 8\9s,W:5 2009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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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 5}he)2*uD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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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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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U! g& Q\{$&0McF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mFeoeI,Jv $+Zj)V(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Bw8&Amxx: c(!8L\69V} 五、报名方法
DgRA\[c D$PR<>=y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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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4xnM7t\ <o.?T*Q9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8日-15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保存,并打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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