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Bu$Z+o {oOzXc6o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5o- WA1 VXX7Y?!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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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 8cI<~|4_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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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Z#+lw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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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xA/Ein0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A0JlQE&U u)J&3Ah% 一、报名条件
/r2*le (H 2"~|k_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vuN!7*d+ 4Cm+xAXG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Tt^^Lb F)XO5CBK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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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F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b5'nu Ts)ox}rYVm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DNwqi" (m:ktd=x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LlbRr.wL [ H|ifi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职(执)业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jxeZ,w o N#C,q&;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z\$.L I.'(n8* 二、考试时间、科目
ZE393FnE % XvJJ 2009年6月19日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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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09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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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 下午2:00—4:30 《税法(二)》
85gdmla@9 Ynxzkm S 2009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m6wrG`-di h_*!cuH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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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vw%F-m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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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Z,GD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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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n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sK2 .^hk^r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i`st'\I BU;o$"L 五、报名方法
A*x3O%zH Ng,<4;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i(qPD_ x b6X8: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5oOF|IYi QY7Thnp1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8日-15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保存,并打印报名表。
QtSJ9;eP OK8|w]-A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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