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4gBp8*2
考情分析 '+y_\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9U_ks[Qa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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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J%rP$O$
2007年 X&\d)/Y
2006年 C*kK)6v`
2005年 3'I^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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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lFG9=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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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W<b-r^9?s
1题/1分 Fwg^(;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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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Qst$S}n
1题/1分 :QQ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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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IrN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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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YV'pVO'_+
1题/1分 |`rJJFA
2题/2分 7L(eh7
1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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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nhT(P`6
1题/9分 ixfdO\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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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Xz{~3ih
3题/11分 Q(7ob}+jQ
6题/6分 1+kE!2b;b
3题/3分 E9fxj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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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0"WDH)7hJ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kuX,*}q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 xm{&0e)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q3e8#R)l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rfcN/:k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1`g^Z@ 0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q~DTR^z-
【答案】√ k%'m*Tf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FmKJ\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CnxjtTo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TV59(bG.2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7N8H)X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K_/Cit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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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I3eK^#|P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8.J=B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9/ovKpY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d=O3YNM:v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4\otq%Y
【答案】× 8AFczeg[[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1|iz2^N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JyUe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AhF7Mj*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jKI^aC<[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G%lu28}D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Ust[u
C、有企业章程 _RkuBOv@e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Gj4/f
【答案】AD _`-1aA&n~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