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s9>!^MzBK
考情分析 >AJ|F)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_Ohq'ZgXm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jyr#e
题型 $Plk4 o*g
2007年 4r&~=up]
2006年 7a
net
2005年 ?YO%]mTP
}fZBP]<I(
单选题 ^eii
4
P $S P4F
2题/2分 N5DS-gv
1题/1分 sn%fE
*Yw6UCO
多选题 jEI L(0_H
1题/1分 7O#>N}|
2题/2分 6npwu5!
1题/1分 7&1: ]{_
sP%.o7&
n
判断题 ;q2T*4NN
1题/1分 S{6u\Vy
2题/2分 W!*vO>^1W
1题/1分 I4'j_X
t
rB]/N,R
综合题 b
v "S(
1题/9分 =B1!em|
WW=7QCi
^(R
gSMuT`
b8&9pLl
合计 dQ]j
r.
3题/11分 R0[Gfq9M=
6题/6分 V5+a[`]
3题/3分 g,nE iL
[@;Z
xs
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m`~ Qr~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a+8-@-Tj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q`hg@uwA{`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C'ZU .Y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Yi`.zm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al/~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KMV!Hqkk
【答案】√ =[kv@p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S5JnJkNn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S%2qB;uw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i{2KMa{K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kNkb 0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fU)+20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7+"X^$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E2MpMR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p;4g_F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V.J%4&^X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W2RS G~|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P\JpE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b~}}{fm&f
【答案】× 9YKEME+: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Z5Cv$bUc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e@3mzM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x 0>E^~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N@g+51ye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Verd:c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7Do)++t
C、有企业章程 %}
/)_RzQ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qBPN{'a"
【答案】AD s=:n<`Z2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