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_rd j,F8
考情分析 aZGDtzNG5h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Ab<Ok\e5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Jd"s~n<>K
题型 q'@Ei4
2007年 JM lhBh
2006年 Er1u1@
2005年 ~7WXj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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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ul-J4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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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H<7DcwXv
1题/1分 Cy:`pYx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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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i\d\
1题/1分 mX.3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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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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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6cT~irP
1题/1分 HmB[oH"x
2题/2分 ^H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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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V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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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EET3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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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K0RYI69_
3题/11分 (X_ ,*3Yxk
6题/6分 eGe[sv"k
3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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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VIYksv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A)36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jw(>@SXz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6oUb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LLn{2,jfQ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_a70"i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H;*a:tbxO+
【答案】√ syW9Hlm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A"lkV7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hp]ng!I{\u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FO(0D?PCR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1'v !9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Cs[7% j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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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1u"*09yZd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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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L_lDFF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y$D=n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60aKT:KLC_
【答案】× &I}T<v{f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kx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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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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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l'7Mw%6{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UrhM)h?%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a?,[w'7FU
C、有企业章程 $D/bU lFx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aq0iNbv@
【答案】AD ,bVS.A'o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