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qkLp8/G>pO
考情分析 JxV0y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gn}J'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_tJm0z!
题型 I|SQhbi
2007年 ?Tr]zxtd
2006年 %#zqZ|q
2005年 -D4"u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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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zX LV=3O
3O'6 Ae
2题/2分 9CxFj)#5F
1题/1分 $YNW T\FE
dpTeF`N
多选题 p;Lp-9H\33
1题/1分 4|]0%H~n6
2题/2分
- fB;pS,
1题/1分 V*C%r: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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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3 cb$g
1题/1分 ~kJ}Z<e
2题/2分 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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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UrP j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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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p:/#nmC<
1题/9分 lO>9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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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c=52*&
3题/11分 y;r{0lTB
6题/6分 [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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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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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zBKfaQI,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T7]])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Nt_LsH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q5UD!&W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0&@pD`K e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J^ "c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uYu/0fQD
【答案】√ w9W0j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eM1=r:jgE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F70_N($i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y6 daf3f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0Gr ^#`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5x}XiMM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t'.oty=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O7x'q<PFU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9td[^EB#(h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w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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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ln)RT,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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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3[Lz+W.u
【答案】× \(.])I>)eh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Z6F^p8O-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M#U #I:z%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zL0P>P'a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j0eGg::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Y W.s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LwW/>I
C、有企业章程 ?;c&5'7ct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JUb;B;Z
【答案】AD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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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