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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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A`I ;m0<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37U2Tb!y'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c_N'S_)~7Q
题型 B*-A erdH
2007年 g,O3\jjQ
2006年 Cvgk67C=$
2005年 aj|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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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uf,@N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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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5;:964Et
1题/1分 !]l!I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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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713)D4y}
1题/1分 D&]dlY@*
2题/2分 hlO,mU
1题/1分 ln*_m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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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LEgx"H=c
1题/1分 2+'4 m#@)
2题/2分 L>X39R~
1题/1分 |K11Wo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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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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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9分 Z{p62|+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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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M!Wj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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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11分 g>&b&X&Y_
6题/6分 ,enU`}9V*
3题/3分 [+_0y[~,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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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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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JXNfE,_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c%O8h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7jtDhsVz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f3Ck*M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x4e8;A(y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Yd>ej1<
【答案】√ _rIFwT1]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9i`sSi8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0%OV3`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l!#"\4m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X ^\kI1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lr-:o@q{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z,!w8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laX67Vjv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K 1X/),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tckE\ h#N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o0`|r+E\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W%&'EJ)62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Au[H!J
【答案】× "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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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c=`xK7'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F?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dxwH C\"5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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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brq3L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Q4!6|%n8v
C、有企业章程 )<8f3;qd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E1 v
【答案】AD rZSX fgfr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