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c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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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eZa3K3^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F9>(W#aC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 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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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AxG?zBTFx
2007年 |q1b8A \
2006年 ;/6:lL
2005年 .#:@c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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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NPl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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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iZ@.LI
1题/1分 qiwQ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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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i]hR7g<
1题/1分 "GIg|3
2题/2分 xc3Ov9`8%
1题/1分 ^^j|0qs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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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4nVO.Ud0$X
1题/1分 ;&7qw69k
2题/2分 D9@<#2-
1题/1分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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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g*"J10hyP
1题/9分 Px^<2Q%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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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PA?N{z
3题/11分 n]6w)wE(
6题/6分 7@e[:>e
3题/3分 p!rGPy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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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H7cRWB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YA/H;707l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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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HeAc(_=C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SKtbc)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I;Mp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G%W03c
【答案】√ $D2Ain1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st1M.}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MZhJ,km)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1?t%1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G1n>@Y'j''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T+f&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F8n` C-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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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KW+Rr~tZn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N]<~NG:6b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X~/9Vd g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CfTqbB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iaq:5||,
【答案】× vr]dRStr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v2dSC(hRZ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p&9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U]R|ej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B+e~k?O] 1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tIIEc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tU>~y{E
C、有企业章程 H"Em|LX^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g]hn@{[
【答案】AD W1M/Z[h6)5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