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vW$XRnt
考情分析 }H2#H7!H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5W{hH\E _5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2_w=<hq
题型 2`E!| X
2007年 [Xq<EEb
2006年 o?y"]RCM
2005年 T5q-"W6\
Ih3$
单选题 03F3q4"
zb?kpd}r
2题/2分 69iM0X!'u
1题/1分 ZMJ3NN]F
Uuz?8/w}
#
多选题 <5k&)EoT
1题/1分 ^}@`!ON
2题/2分 3a9u"8lG
1题/1分 yfC2^#9 Zu
bM5CDzH(#X
判断题 #4N >d~
1题/1分 w?S8@|MK
2题/2分 \imp7}N
1题/1分 +dM.-wW
F3 Y<ZbxT
综合题 .*:h9AE7vo
1题/9分 9?(x>P
*w|iu^G
:l;,m}#@
7PA=)a\
合计 0Gx*'B=
3题/11分 ?uig04@3
6题/6分 V(DjF=8
3题/3分 hg4J2
m
/k)
NP
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zu/tCq?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A]#_"fayo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m|mG;8}pI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j
C9<hLt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1kO1,Uz*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7BS/T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3<3t;&e
【答案】√ Txu>/1N,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w0aHEvH/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jixqzvn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nz_MQ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O,e97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PB@
-U.Z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B]i+,u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TtZrttCE6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CM"s9E8y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nX#mwz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f!(cD80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yG4 MUf6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WFXx70n
【答案】× v3Eo@,-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Wz5d|b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u$\Tg3du2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L^&do98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noFh p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KZUvsS k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8_:4`YZ
C、有企业章程 Of!|,2`(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gl Li
【答案】AD D8W(CE^}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