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cQh=Mri]
考情分析 op|x~Thf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7C,GaDsn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2^&5D,}0
题型 Yq:TWeZD
2007年 ;^P0+d^5C
2006年 %`:+A?zL
2005年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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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IeBb#Qe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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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J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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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r-o6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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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VB{G%!}
1题/1分 =eG:Sco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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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zv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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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 J8 25CE
1题/1分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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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BU;E6s>P
1题/1分 <(caY37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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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HK/*B
1题/9分 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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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NV=k%MTmi
3题/11分 PWs=0.Wj
6题/6分 0G/_"}@
3题/3分 S3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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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L:p.E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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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ck/ Z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woR }=\K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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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1fb!sbGD.k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oBgFMoJ
【答案】√ JV9Ft,xk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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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AU!c^-o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JZB@K6 ~dO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h73'"SpDy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L<TL6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HCKj8-*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x$aFJCL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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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1]Gp\P}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j4.deQ,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Ldno`1O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p#/'_E
【答案】× ' fP`ET5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Kzgnhgc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bqsg[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F^|4nBd*ub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r|!iU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p'Ej'E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4EDwZR>./
C、有企业章程 KN9e""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SV96eYT<
【答案】AD q%A.)1<'_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