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0vNM#@
考情分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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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m{Xf_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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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S?WUSx*N
题型 SygsZv&LZ
2007年 $}o,7xAn
2006年 \aRB
2005年 OVK(:{P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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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l%w|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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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d*
1题/1分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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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_\]UA?0
1题/1分 KDzI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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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2!`Z3>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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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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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eat,3Ji
2题/2分 "K]4j]yU
1题/1分 7P(:!c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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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9$t@Gmn
1题/9分 [)KfR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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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C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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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11分 \Bf{/r5x
6题/6分 [#V!XdQ,
3题/3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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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Mg,jlQ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Akpm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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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tw *2+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z(` kWF1<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g(Y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d\zjI$
【答案】√ +d.Bf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83|/sWrvh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w}0PtzOe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wp2vn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kSrzIq<xre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l$NEx0Dffz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Ei!z? sxzx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VzNH%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aS1bQgaU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8;@eY`0(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8-q<t#SF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MsiSC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LPClE5
【答案】× u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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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TlJF{ <E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FeP;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pQJZE7S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vU31_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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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MDZb|1.AT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O4x`W>
C、有企业章程 TW$^]u~v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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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D ^YV[1~O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