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d.W'q|
考情分析 a(T4WDl^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Y8'_5?+ 0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3^yWpSC
题型 <
^!eaBR4
2007年 ?o5#Ve$-X
2006年 O|zmDp8a+
2005年 *t9qH
~cj:AIF
单选题 y/VmjsN}
VZbIU[5
2题/2分 v$/i5kcWx
1题/1分 :?6$}GcW
b=\3N3OX
多选题 BW=6gZ_
1题/1分 Jiylrf`o
2题/2分 Z*"t]L
1题/1分 0MGK3o)
S%#Mu|
判断题 k r^#B^
1题/1分 %-po6Vf
2题/2分 }U1shG[
1题/1分 -vAG5x/ ,
> .~k?_Of
综合题 ~M1%,]
1题/9分 "E!p1
CGl+!t{
#N}}8RL
*
xXc$T
合计 o;I86dI6C
3题/11分 8@
g
D03
6题/6分 jF85bb$
3题/3分 58U[r)/
g~u!,Zc
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Z i&X ,K~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Q_Squuk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cNCBbOMr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uW_ /7ex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vAxtNRS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z
~
'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SYLkC
[0k
【答案】√ R$`T"C"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7!(e
,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9^k^h(r&4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cwlW
b<N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8]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0k]N%!U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D"5~-9<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vtjG&0GSK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cu|q&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pHvBFa3G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KcV39brr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KJZY.7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Ia"
Mi+{
【答案】× ueo3i1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jZyh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xF0
*q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PmTd
+Gj$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2b1
:Tt9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NCVGJG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zaPR>:r0
C、有企业章程 ?q`mr_x%?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H[U*'
2TJ
【答案】AD ePdzQsnVe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