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j${R={
考情分析 5]@"f/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X\LiV{c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M!b"c4|<
题型 Q|:qs\6q5
2007年 {vAv ;m
2006年 SH M@H93
2005年 Z"'tJ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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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RE75Tq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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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CN<EgNt1kN
1题/1分 I>z0)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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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LMM]'no,
1题/1分 x1R<oB|
2题/2分 p v*n.U6
1题/1分 dn@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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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jr=erVHK
1题/1分 4z> SI\Ss
2题/2分 Q !G^CG
1题/1分 DS1_h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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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Omy<Y@$
1题/9分 %.VFj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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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C{8(ew
3题/11分 L4-v'Z;
6题/6分 o+^5W
3题/3分 H|*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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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Ub-q0[6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C(kIj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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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a\Khf]2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8xN+LL'T{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9K]>8m`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V+&C_PyC
【答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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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U[t/40W}P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MGE8S$Z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4Uvi:B?~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omf>CW;ud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XPQY*.l&.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 )M>;q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ErXzKf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1'"TO5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o-_H+p6a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x|lX1Mh$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jI>^o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K)[DA*W
【答案】× K]c\3[vR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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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FEwPLViso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pkQ2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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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pa8R;A70Dl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cv6D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e'0BP,\f_}
C、有企业章程 @\s*f7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uF2m 72
【答案】AD vkE a[7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