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ID43s9
考情分析 q0NFz mG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r|EN 5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3Do0?~n
题型 y6nP=g|')>
2007年 Jqj!k*=/
2006年 Z#Mm4(KNh
2005年 5E\.Yq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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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8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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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AZYY\1
1题/1分 oT-gZe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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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Z^_qXerjP
1题/1分 Wd:pqhLh
2题/2分 au{)5W4~
1题/1分 i)?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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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RBrii-,
1题/1分 qD{1X25O
2题/2分 4yxQ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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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otz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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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s*k)h,\
1题/9分 d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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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t(u2%R4<d
3题/11分 <0})%V?-
6题/6分 sp,-JZD
3题/3分 (9Zvr4.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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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Z]Wj9iY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k7^hcth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aUaeK(x:H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E7xn &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YHEH\60^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JT?u[pQ^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T({;/
【答案】√ ./#YUIC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jr=9.=jI8k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QQrl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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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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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UY-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ev4[4T-(@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Fw 0m(7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FVLE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GbSCk}>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rYb5#aT[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nPOjwEx&Y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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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t=:xVn-M
【答案】× 1Gsh%0r3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o{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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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9{u=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MgeC-XQM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5#GMp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W&L6.J}+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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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企业章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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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Y4(+t=4
【答案】AD dKzG,/1W[m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