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NTGWI$
考情分析 fG8^ |: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JCB3 BZg7&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QCn>LXE
题型 g&_f%hx?
2007年 |NTqJ j
2006年 w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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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WFmW[<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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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XC[Ia6j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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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R9K~b^`
1题/1分 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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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s gZlk9x!Q
1题/1分 !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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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1分 f"4w@X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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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fCX8s(|F
1题/1分 (b1e!gJpy
2题/2分 |WT]s B0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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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a+@4d;
1题/9分 z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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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rzvKvGd#N
3题/11分 IF6-VFY:6
6题/6分 YB:}Lb
3题/3分 ?O]RQXs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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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Q^xk]~G$(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g`2Oh5dA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Bf[`o<c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i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tS;gn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mwZ)PySm)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2^r J|Ni
【答案】√ 6 =G=4{q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Czy}~;_Ay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s+=':Gcb(C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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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L7.SH#m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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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C>sYSL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s5*HS3D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UqX`MFz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1FT3d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pAiu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NNxe"Kd;U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r5OtYmpR
【答案】×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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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pEW~zl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oW{N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P+LK?{%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V_UJ3xf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xZ>j Q_}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K(WKx7Kky^
C、有企业章程 dI!/H&`B]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dk}A
【答案】AD 47f\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