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y~py+:_
x,QXOh\a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BMgO}N
*;~i\M9_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l' Uj"9r,
y2>AbrJ
第三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R(GL{Dh}L
9@ :QBe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dU|&- .rG
)8V=!7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8G2e
OTWp,$YA=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h:<?)g~U
+?GsIp@>jh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Jmun^Q/h
lT;uL~j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GNoUn7Y
t:tIzFNv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B5!|L)7>{p
Ko %e#q-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l^NKbw
;~( yv|f6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EN-WDJD\
;AJ6I*O@+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r|Q/:UV?w
}KR"0G[f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NN)ql
Pk&sY'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ria.MCe\!
C\}M_MD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Xt$Y&Ho
F<Ig(Wl#az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i;#cIG
NPLJ*uHH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OF O,5
8T3Nz8Q7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hS$F
oe[f2?-
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3%
O[W
)Qh*@=$-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mQ^SpK #
O<y65#68Z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4@AGL
|F&02f!]@
第三章 披露 !twYjOryH[
ev1:0P
第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u4DrZ-v
}z-6 ,i)'k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wnHfjF
DJ|lel/'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8;'V%[+
}N"YlGY\Yn
(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KxQMPtHs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