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LAR@a5i
[.hyZ}B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CUGm$nH
zA+~7;7E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c9U>1`g&
'0y9M
XRT
第三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Y4xM`=m
)irRO 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e@uNGg
?m$a6'2-,J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8d*/HF)h
ay "'#[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P`s
bl_H4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