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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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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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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06
        第一章 总则 |cY HH$  
7w) 8s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q566k!Ll!  
Pt5wm\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l.pxDMY  
vm+3!s:u  
  第三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Bn&P@C$7  
Vp]7n!g4l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c2g[w;0"  
 ZNw|5u^N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gb|LEnK  
h 8UhrD<: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h=V@Dh  
Q"FN"uQ}x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wL),/i&<  
.Bl:hk\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h7E?7nR  
G^d3$7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Qt4mg?X/  
]j7`3%4uK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Zt9G[[]  
K@1gK<,a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ENhLonM eV  
6NV592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8wkhbD|;  
xFp$JN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V"4L=[le  
Ql5bjlQdO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85&7WAco"B  
?+hEs =Xs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fphCQO^#vW  
h<&GdK2U+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QoxYzln  
9~~NxWY%x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f  u\j  
apm%\dN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Ze0V9$'  
^O7sQ7V"f=  
  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JR `$t~0t  
~F-knEvL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Q(w;  
*RS/`a;,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bI0xI[#Q  
Lm}.+.O~d  
  第三章 披露 -b!Z(}JK  
O MQ?*^eA  
  第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QffSSj[s  
hev;M)t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Pme4IHtm  
Nxt:U{`T'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TJ\  
9cB+ x`+Lu  
  (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Mu/(X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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