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
ANi}q9SC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M>8#is(pV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tp+g3V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2007年)
W=%}~7* A.股份有限公司
rp+&ax}Wh B.合伙企业
wHAoO#`wn5 C.联营企业
@=isN'>] O D.出版社
.Hc]?R] 【答案】B
?%{v1(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jY"+@rF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
UuzT*Y>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Lp<T! "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7[.aAGTZ;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p]8'($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q0SYV 【答案】ABD
@y2{LUJe 【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6Kq`Y 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
/*B-y$WQk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5\hZ!!J2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w0q.cj@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