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EHda
4、会议制度 Q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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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 M[6WcH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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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CL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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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w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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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7-c3^5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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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5—19人:合营企业董事会不得少于3人;合作企业董事会不得少于3人。 M3YC@(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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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4n/CSA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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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产生。 2$1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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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产生。 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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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gkld}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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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zN>tSdN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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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v}&J*}_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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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频率 WGI4Dz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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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监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Q9sxI}D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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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y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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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QK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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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任期 p"o_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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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Yjix]lUX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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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任期为4年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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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kT4Oa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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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条件 _rfGn,@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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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 ~1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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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2/3以上的董事出席 OM#eJ,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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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2/3以上的董事出席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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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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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代表l/l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l/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o;7_*=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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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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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临时董事会:1/3以上的董事提议 c~{)vL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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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临时董事会:l/3以上的董事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