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EO"G(v
4、会议制度 &'c&B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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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 +krDm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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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a>e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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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du&9mO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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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ZQ[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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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5—19人:合营企业董事会不得少于3人;合作企业董事会不得少于3人。 #4F0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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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yAu.=E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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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产生。 v8\pO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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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产生。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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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Z5W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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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h/7_I 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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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o Y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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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频率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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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监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x%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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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PT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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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6Q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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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任期 S{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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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w?W=g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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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董事任期为4年 7QHr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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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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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条件 fU'[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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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 [wcp2g3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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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2/3以上的董事出席 ,pa=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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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2/3以上的董事出席 IvM>z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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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临时会议 Q&e*[l2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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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代表l/l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l/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0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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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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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临时董事会:1/3以上的董事提议 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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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临时董事会:l/3以上的董事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