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阅档案须知 /b/ 6*&
1.查阅档案,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件,提供被查阅人的姓名、存档号或身份证号码; FMzG6nrdBN
2.查阅人事档案的单位需派中共 党员进行查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zr)9LQY0
4,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K[$V
5.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fZ^ad1o
6.公安局、安全局、检察院、法院等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中取证的单位,需提供取证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 ` .]oH1\
二、借阅档案须知 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说明借档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借阅人应对人事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 目前可以办理档案外借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5KIhk`S
1.办理退休手续及工龄审定借档需提供(非北京户籍除外): H6G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