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了企业的一件大事。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与其成员企业实行汇总纳税,会平衡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从而影响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税负。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1]13号),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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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统一计算:是指汇缴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在汇总各成员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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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是指汇缴企业及成员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B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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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预缴:是指成员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照规定比例就地预缴部分税款,年终办理年度清算。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