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颁布前,资产减值有关内容散落在各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新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原有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集中用一个准则对资产减值加以阐述,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uu~9SFd
资产减值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指资产销售净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使用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可收回金额是第8号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新准则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本文拟对资产减值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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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的确认 Igb@aGA
资产减值确认的实质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与初始确认以交易成本作为入账依据不同,资产减值会计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是在资产持有过程中进行的,它不局限于过去,而更多地立足于现在、将来。因此,其确认基础不是交易而是事项。 3jx5Lou)&
(一)资产减值迹象的确定 了解和掌握资产减值的产生迹象可以有效地判断资产是否减值,为资产减值确认打下基础,从而节省资产减值测试成本。资产减值不仅受资产自身因素影响,还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可将资产减值迹象分为内部迹象和外部迹象。(1)内部减值迹象。主要是: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2)外部迹象。主要是: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F[;D7sZ~
(二)资产减值确认时间 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i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