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CW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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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科目应当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KdsvZi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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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企业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偿还短期借款的本金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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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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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wQB{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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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K/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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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Kg-X]y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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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6%。利息按月预提,分季支付,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a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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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借入款项时: G11.6]?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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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100 000 h!CX`p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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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短期借款 100 00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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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时: |hQ|'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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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利息=100 000×6%÷12=500(元) 1y-lZ}s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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