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mZDrvTI'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ZTWbe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 '. l'%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d%\{, 会协[2011]27号
p}hOkx4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h-=3b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9 !o"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jc=ZLm 电话:010-88250182
j08}5Eo 传真:010-88250055
j#"?Oe{_1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j` 9pZAF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Xa.Qt.C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Pk7Yq:avL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FRQ0tIp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L@2T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NQ_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