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S-V)!6\cK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EV{kd.=f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RU&,z3LEb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VHZP; 会协[2011]27号
mi9B C9W(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w@RVg*`%7D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pZC}Nd3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9l).L L 电话:010-88250182
<YX)am'\y 传真:010-88250055
\pI)tnu6'U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 w:+nG/r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k[lYdk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3[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9*FYV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b<,Z^Z_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