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0(+<uo~6p1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iSf%N>y'K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S]ercar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Un/,-ck 会协[2011]27号
X~VI} dJ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KB~[nZs7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miM ~kG[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x7Rq_^ 电话:010-88250182
h*;c"/7 传真:010-88250055
Cu%BU}(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bpN!2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e!$=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C*2Djb*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NU_Tp:2^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51eZf JB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n"f>c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