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oVZ4bRl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WfGH|u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za,
2
r^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j"<Y!Y3 会协[2011]27号
h'^FrWaU/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h1N$A+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zj]b&In6;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e +r$1 电话:010-88250182
{e]NU<G , 传真:010-88250055
j$eCe<.3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Z?[M1g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xaXV^ZM3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ba!L+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7nJb6V,0l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N4 [E~-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N7po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