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e'NJnPO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AlaW=leTe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Cv.C;H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oWT3apGO 会协[2011]27号
IVY]Ek E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g
wRZ%.Cn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pI\]6U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A:%`wX} 电话:010-88250182
03X1d- 传真:010-88250055
tCH!my_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4
SxX3Fw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AO4U}?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gv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9s
q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D7m,Wi+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GR_-9}jQ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