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9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c1!h;(&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pyTzC$HO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GlB+ iCx 会协[2011]27号
'6[0Nu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JAc-5e4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C>slxY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lHr?sMt 电话:010-88250182
c00a;=ji 传真:010-88250055
zjB8~ku#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1j3mTP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aElEV
e3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LB U]^t@ M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Bo)w#X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YzsHec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9boNB"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