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H1kl)~V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
V\axOz! 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3:OPP`s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u9^ )6/ 会协[2011]27号
]:* 8
M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Qxds]5WB/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3VDapfin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p%304oP6 电话:010-88250182
7?6?`no~JJ 传真:010-88250055
]h (TZu 电子邮件:
monit@cicpa.org.cn r4Ygy/%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i4TU}.h8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c"aiZ(aP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LS:3Dtq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BWJ)6#H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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