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uX|5&=~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rhY_|bi4P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V
RS 2cc
附件: #Ws53mT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Q!CO0w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PDw{R]V+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K6pw8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_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