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1-8mFIK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Q3kdlxX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27eooY1
附件: /hr7NT{e%v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f',Op1o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_.l8IYX$%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7Od
-I*bt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vv7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