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W[PQ5 yx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_A_ A$N~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WyTI^K9
附件: ^,Ydr~|T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wRNroQ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4 >mc'dv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f2)XP$: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G(m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