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ogQbS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O'j;"l~H|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r$0"Y-a
附件: u2BVQ<SA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0p~:fm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1_yUv7uhX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9i9VDk{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O5, w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