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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人才培养“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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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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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23
  会协[2010]93号 {TZV^gT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bao"iv~z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zHKx,]9b  
  附件: Qb5@e#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N F,<^ u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je`Inn<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vfZ>7Q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n;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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