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1bF aQ50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rjKI.P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7gfNe kr~W
附件: `MlQPLH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hp[*C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I1BVqIt1i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l*>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h5\v W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