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V{yk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CTHCwYo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sRDxa5<MD
附件: #>\%7b59>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B{\qYL/~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86?!0bt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K*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d+158qQ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