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Wge ho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3P3M}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7Zo&+
附件: #>"}q3RO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Ht/F)&P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7k&`?Mh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JxnuGkE0[#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 =-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