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Fsmycr!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rHC>z7+z.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fM]+SMZy
附件: UldXYtGe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D"Bl:W'?j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wxR,OR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KSbKEA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ly0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