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YWBP'Mo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J<P/w%i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Nno={i1jk
附件: *}WqYqOow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zKAyfn.A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aid)q&AcQ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I*#R9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F.J>Q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