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93号 7ieAd/: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t&JOASY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aEa.g.SZ
附件: >@G"*le*)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MR4k#{:w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k&[6Ld0~56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UrIh2 .Z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1\lZ&K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