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cp x1y]~6 财考[2010]3号
#.?DsK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O?L_9L*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现予印发。 %4Ylq|d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 1wmS? j )Zi4<./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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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aJ /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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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SS\=7 一、报名条件 R!lNm,i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Jg/l<4,K,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lSC3m=4g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w)0>Y(_ 二、免试条件 %gSqc
}v*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us\@n"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L.$9ernVY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g@Wd2-J} (一)网上预报名(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SE)_5|k* (三)报名要求 [4]lAxrRF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s{>v$F
YiB]}/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Bs =V-0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s@OCj0'l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LTG#nM0 五、考试方式 zLc.4k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IhwJYPLF 六、考试时间安排 9G` 2t~%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E^zgYkZO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4,tMaQ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JQYIvo1,Q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w-FZ`OA`D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GBzC<e# 下午17:30—19:30 税法 5s8S;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