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iEA2 ( 财考[2010]3号
S#Sb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F0UVo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现予印发。 v[n7"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 (V% `k'N7f la?Wnw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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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q<GC'eX8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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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p Pv+5K*"7Cg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kUxD8BcN 一、报名条件 eBO@7F$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BGA.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u\?Cq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T'aec]u 二、免试条件 ulJX1I=|p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hImk`&[N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BMIyskl=i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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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一)网上预报名(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HH>:g(bu (三)报名要求 H<G4O02i_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x$9~;<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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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fq
ZqPcT0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u4bPj2N8I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7GY[l3arxv 五、考试方式 zk=5uKcPE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n
F0$ 六、考试时间安排 &1YAPxX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XKN`{h-@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7\@[e, ^9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dy N`9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2c@4<kyfP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UZPn>F~ 下午17:30—19:30 税法 ,+<NP}Yg#G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S9~2;2^,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L$6{{Tw"2 八、考试报名费 \gaGTc2&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 q9>~E{}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1d2Qed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3年考试试题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jjL(=n<J<"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VS (W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9$8B)
x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9iGUE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A+w51Q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Q!(16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D_#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eE5U|y)_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j:B?0~=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fiqeXE?E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VY -3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