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83号 C5F}*]E[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A?Ym33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Dg\fjuK9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jh9^5"vQ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RoPz?,u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_p_p^Ar\4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f:e~ys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