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83号 * F~"4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R_o5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uXu'I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1N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M$.msg@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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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N`ia%p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