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83号 oEd+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Q-_&5/G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Jc"xH~,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4LXoNT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Lf{9=;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rv&!/}]e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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