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83号 {~GYj%-^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BAj-akc f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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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INs!Ame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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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S{]7C?4`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uP3_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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