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83号 Kh27[@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F](kU#3"S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X$6N-X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j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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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Cu}Rq!9i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No$QO)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r8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