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l6.#s3I['
(1)视同销售是否确认收入---两种情况? xNt
一种只计算销项税; *b"(r|Ko
---以产品用于工程 cK.T=7T
另一种计算收入,也计算税。---以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Ty]/F+{
(2)比较对内领用的两种情况 e=t?mDh#E
税法原文: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外购) 5 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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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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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费用,进项税额转出; X-di^%<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费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XezO_V
会计处理: mY9u/;dK
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工程,建筑物---进项税转出;设备—不转出; ?v2OoNQ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工程,计算销项税额。 @URLFMFi
(3)比较对外领用的两种情况 S EY
税法原文: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对外也不确认收入)等。 nLq7J:
会计处理: ~Z5?\a2Ld
材料、产品对外(投资、分配)都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 LX.1]T*m`
材料、产品对外(赠送)只计算销项税; t#|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