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A,&711Y
(1)视同销售是否确认收入---两种情况? 5BA:^4zr?
一种只计算销项税; m$C1Ea-wnT
---以产品用于工程 ;'Hu75ymo
另一种计算收入,也计算税。---以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nP[Z6h
(2)比较对内领用的两种情况 0xZ^ f}@L
税法原文: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外购) B.=n U
会计处理: xbi\KT`~
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费用,进项税额转出; 1>[#./@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费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yR~$i3Z*
会计处理: }bRn&)e
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工程,建筑物---进项税转出;设备—不转出; )*_G/<N)|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工程,计算销项税额。 g}R#0gkdk}
(3)比较对外领用的两种情况 .,6o):
税法原文: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对外也不确认收入)等。 ~r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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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_t=0Rc
材料、产品对外(投资、分配)都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 GH':Yk
材料、产品对外(赠送)只计算销项税; TfJ*G6\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