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5Z:HCp-aG 1.格式条款 #GF1MFkoS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0jXIx2y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xvPG (3)格式条款提供方具有说明义务,且承担举证责任。
+]6 EkZO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T \A uL (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格式条款等。
yH`xk%q_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L.R (3)格式条款具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v/.2Z(sZ 免责条款无效: 8,R]R=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p-%\nOC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Q>r Q/V 个人理解:格式条款争议,先按常理,后才不利提供方~~ :J"e{|g', p+t8*lkq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则).doc (32 K) 下载次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