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826
- 学分
- 6180
- 经验
- 108
- 精华
- 78
- 金币
- 85
|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经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3)
—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C7%a\D 1.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发现自己很烦这样的内容)
[^qT?se{ 限制类: jWrU'X (1)技术水平落后的; hXTfmFy{n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
:H+j6+f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2dv3bE"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 &^p@A~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FK$:M\ 禁止类: [H h-F#|R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 0kE[=#'.'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j?K$w`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J2z/XHS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q'mh*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
5govor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K|
H/kht 关注点: QOWGQl%!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ij0<*ca9 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vb"mB 个人理解:涉及出口有“升级”:全部允许升鼓励,七成限制变允许(省批)。务必卡死限制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