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收取手续 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委托方与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购销行为进行处理 |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f_IsY+@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8aRT>#U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B;wU.Y" 贷:主营业务收入 Z;6?,5OSc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B- w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BuS[( 贷:发出商品 {-yw@Kq P}
Y .
K pmq C$ |
①借:银行存款 {Vf].l:kn 贷:主营业务收入 AdRK )L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Kd-A:K2g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Y| <0tq 贷:受托代销商品 (1%A@4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M?I^`6IOc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qG#ZYcVec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结算货款 |
借:银行存款 EHrr}&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l)Mi?B~N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手续费方式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O66b^*=N}x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OOzXA%<%c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D~ 7W 贷:主营业务收入 ~FnY'F<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okdBn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v R!
y# 贷:发出商品 "nU] 2 ,jeC7-tX |
①借:银行存款 U Fyk%#L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f=Y*=u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SLp ②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
F)}brPc 贷:受托代销商品 _BG7JvI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cPX^4d~9 贷:应付账款 |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
①借:销售费用 RT[E$H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p-,Bq!aG$ ②借:银行存款 {}BAQ9|q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 B\+uRiD8w 贷:银行存款 Sea6xGdq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预收款方式销售
(1)收入确认时间: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lOHW9Z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lDZ~
贷:主营业务收入
igF<].'V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Vxx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9y j'->dL
贷:主营业务收入 C9eisUM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h79~d%-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L.9e#?3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G'{&*]Z\:
贷:财务费用
4.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2)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rW`l1yi*$
贷:主营业务收入 2fP;>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tl qw
贷:库存商品
②期末确认估计的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6u{%jSA>D\
贷:主营业务成本 Ka$lNL3<j
预计负债
③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I?:x4
贷:应收账款
④实际退货如果与当初预计相同时:
借:库存商品 n_*.i1\'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v!VzkPfo
预计负债 }l_8~/9
贷:银行存款
⑤实际退货量少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f0*_& rP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og2\Oh&gH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T5wVJgN>
预计负债
,Uy;jk
贷:银行存款 pMoza8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⑥实际退货量多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Y /l~R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P|TM4i]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J+BWP\o
预计负债
xp *d:
贷:银行存款 'a"Uw"/p[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3)不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案例解析见教材)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xmDkWzE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Yh{5O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mv(/M
t
贷:应收账款(税金部分) uFFC.w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部分)
③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7yOBxb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y
贷:发出商品
④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gwFW+*h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贷:主营业务收入 :bXTV?#0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j_S3<wEJ
贷: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
(1)会计处理原则: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售价×17%) k;r[m,$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6rlvSdB
其他应付款(商品的售价)
同时:
借:发出商品 ..=lM:13|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D[{"]=-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入账) $_gv(&ZT
贷:发出商品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回购价) CiTWjE?
|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hUt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售后租回(详细解释见租赁章节)
方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7.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