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收取手续 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委托方与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购销行为进行处理 |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ewvFUD'j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luY#l!mx3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E;B'^RVR 贷:主营业务收入 a=]tqV_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H4Xd7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dtTQY 贷:发出商品 (_Ph{IN }(FF^Mh RoS&oGYqR |
①借:银行存款 Na=.LW-ma= 贷:主营业务收入 $3psSQQo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P;J%.{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
-iMo
4H 贷:受托代销商品 aQzx^%B1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wA(%e3_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JhX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结算货款 |
借:银行存款 J[ ;g
\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1zIX
$A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手续费方式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KJ (|skO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s8*n(\h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x_L5NsO: 贷:主营业务收入 )>"|<h.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TF_wT28AU2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QzLE9 贷:发出商品 #|j8vmfn$e E|_J |
①借:银行存款 LS:^K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3le$0f:O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I|c} ②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h~`^H9?M 贷:受托代销商品 >Py:9~
g,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NR@56
\ 贷:应付账款 |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
①借:销售费用 #W9{3JGUY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AeGh ②借:银行存款 e+~@"^|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 */'j[uj
贷:银行存款 ZHM NG~!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预收款方式销售
(1)收入确认时间: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MFyi#nq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T,^os#6
贷:主营业务收入 tP1znJh>y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xQtnq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lJ
Jn@A
贷:主营业务收入 a9_KoOa.H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L[voouaqm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K%.t%)A_3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zDf96eK
贷:财务费用
4.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2)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8E[xBaO
贷:主营业务收入 kx%\Cz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GY rUB59
贷:库存商品
②期末确认估计的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f5z*AeI
贷:主营业务成本 KBDNK_7A
预计负债
③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Tmk'rOg5
贷:应收账款
④实际退货如果与当初预计相同时:
借:库存商品 1RauI0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J5j+
预计负债 5Mp$u756
贷:银行存款
⑤实际退货量少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z
s\N)LyM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9uAsI2-Y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S;"$02]
预计负债
E J&w6),d
贷:银行存款 )_kU,RvZ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⑥实际退货量多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n:;/ere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ye5"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F6ZL{2$k@
预计负债
/tJ%
gF
贷:银行存款 3
jghV?I{T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3)不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案例解析见教材)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23{(]eO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6 u,w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C_ W%]8u
贷:应收账款(税金部分) ,_bG'Hmt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部分)
③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h$d`Jmaq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IAd<C
贷:发出商品
④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TIlM]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T>SB1
贷:主营业务收入 VO<P9g$UD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C}71SlN'M
贷: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
(1)会计处理原则: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售价×17%) Me-H'Mp~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yW;]J87*
其他应付款(商品的售价)
同时:
借:发出商品 W"g@*B'|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8Ib5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入账) )5x,-m@
贷:发出商品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回购价) !Xzy: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9-.`~v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售后租回(详细解释见租赁章节)
方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7.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