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收取手续 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委托方与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购销行为进行处理 |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z(fBnv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w
;A=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0=(-8vwd 贷:主营业务收入 ^RFmRn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sJ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LNB@E 贷:发出商品 [ ;3EzZL 43orR !.Z \3y=0 |
①借:银行存款 Y(G*Yi?; 贷:主营业务收入 -SC2Zgi)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E
8;4_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J,Oh 贷:受托代销商品 ]5)&36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Q'Jpsmwu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FcA5Y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结算货款 |
借:银行存款 ezq
q@t9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l!&i?h%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手续费方式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 b7m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U0|j^.)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MH# 贷:主营业务收入 HNHhMi`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rm$@
L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enD C# 贷:发出商品 UgP=k){ BS<>gA
R;/ |
①借:银行存款 qU
x7S(a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Lw2Y
P[CR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QxA%c4 ②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dE9aE# o 贷:受托代销商品 uwS'*5tU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N(({2'Rr 贷:应付账款 |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
①借:销售费用 J<P/w%i2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F 7u
②借:银行存款 cX=b q_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 /RULPd
PH 贷:银行存款 EpoQV ^Ey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预收款方式销售
(1)收入确认时间: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gu.))3D9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nrD=[kc!w
贷:主营业务收入 C`1\$U~%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zOU/8n
,F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uo|4?E:\(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87uj]Y}H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Hd@T8 D*A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P6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b!tZ bX#
贷:财务费用
4.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2)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r@V(w`
贷:主营业务收入 [?r\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8#JyK+NU
贷:库存商品
②期末确认估计的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RkXLE"G'
贷:主营业务成本 Z(`K6`KM
预计负债
③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S93 %ii
贷:应收账款
④实际退货如果与当初预计相同时:
借:库存商品 N|#x9mE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VI`CBQ/Um
预计负债 ^~kFC/tQ
贷:银行存款
⑤实际退货量少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KVRi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vH\nL>r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md^mss
预计负债
$/(/v?3][e
贷:银行存款 _f2iz4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⑥实际退货量多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RF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m.')\4<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WRyv
>Y
预计负债
KB-#):'
贷:银行存款 Vh-h{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3)不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案例解析见教材)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5suSR;8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N,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V\lF:3C
贷:应收账款(税金部分) 3G0\i!*t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部分)
③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RPqn#B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o+23?A~+
贷:发出商品
④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CTRPH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UD;ZV%
贷:主营业务收入 =|zyi|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T//+&Sk[
贷: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
(1)会计处理原则: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售价×17%) "+"dALX{3K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L7'X7WYf&
其他应付款(商品的售价)
同时:
借:发出商品 GnHf9
JrR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ll^O+>1dO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入账) 4>eg@s N
贷:发出商品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回购价) JZ0+VB-3U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_FO]m}jS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售后租回(详细解释见租赁章节)
方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7.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