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收取手续 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委托方与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购销行为进行处理 |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M(b'4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9@QP?=\Y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w,eYrxR|N 贷:主营业务收入 Y8
m|f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j4xna>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Haj`mc!<D0 贷:发出商品
ppb]RN|) D*vrQ9
8 Y)c9]1qly |
①借:银行存款 "uTzmm$ 贷:主营业务收入 ;lW0p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w,CP ?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w gATfyg
r 贷:受托代销商品 mEz&:A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Y<w2_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fU>"d>6!S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结算货款 |
借:银行存款 b'Mg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PS`)6yn{_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手续费方式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S"G~a(&j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KNIYar*3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o%r{:lng 贷:主营业务收入 W
qci51y>#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vB/MnEKR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eW\7X%I 贷:发出商品 J%j#gyTU Z7k {7 |
①借:银行存款 COJqVC(#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ws?p2$ Cl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z}8rD}BH ②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ZN%$k-2 贷:受托代销商品 |5e/ .T$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HQ/PHUg2 贷:应付账款 |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
①借:销售费用 `+1*)bYxU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wd..{j0& ②借:银行存款 +;:i,`Lmg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 7S2Bm]fP 贷:银行存款 B`"-~4YAf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预收款方式销售
(1)收入确认时间: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j,EE`g&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z[ z'.{;D
贷:主营业务收入 wC@4`h\U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op+~@*!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ANyU(#e
贷:主营业务收入 <^n9?[m*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P5\EJo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78dmXOZ'_h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tyo4Tz1
贷:财务费用
4.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2)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9e=F
贷:主营业务收入 jY87NHg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WQiEQ>6(t(
贷:库存商品
②期末确认估计的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3wq[O
贷:主营业务成本 dE/Vl/ :
预计负债
③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6M+~{9(S
贷:应收账款
④实际退货如果与当初预计相同时:
借:库存商品 V)!Oss;i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qi7dcn@d
预计负债 #mx;t3ja7
贷:银行存款
⑤实际退货量少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o*b-Cv/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Qi6vP&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P)>WIQSr
预计负债
MZv&$KG4m@
贷:银行存款 3"I 1'+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⑥实际退货量多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zr8 4%_^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OaU} 9&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Q2[A]4E
预计负债
=Q3Go8b4HJ
贷:银行存款 cCyg&% zsT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3)不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案例解析见教材)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Aunwq^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99:`58G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uZd)o
AB
贷:应收账款(税金部分) (5_o H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部分)
③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I>L
l
c Y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2rPKZ|
贷:发出商品
④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1hi^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nHyWb6
贷:主营业务收入 U:_T9!fG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0e:K iUr
贷: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
(1)会计处理原则: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售价×17%) |06J4H~k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f=}u;^
其他应付款(商品的售价)
同时:
借:发出商品 >[ lj8n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cX*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入账) PCt&66F
贷:发出商品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回购价) )bPNL$O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PM%./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售后租回(详细解释见租赁章节)
方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7.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