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六、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收取手续 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包销形式的视同买断 |
委托方与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购销行为进行处理 |
(2)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cr;da)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NUG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r1_U,0e 贷:主营业务收入 ?:0Jav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H Pz+Dm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P-mC
@C 贷:发出商品 'I;zJ`Trd 8}:nGK|kx %xLhZ\ |
①借:银行存款 ~k5W@`"W 贷:主营业务收入 C3g_!dUs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Nh+ H 9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S=mybp 贷:受托代销商品 X:{!n({r=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q)
KKvO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m1A J{cs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结算货款 |
借:银行存款 jL}v9$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Y'X%Aw;`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手续费方式
业务 |
会计处理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交付商品 |
借:发出商品 j?QDR 贷:库存商品 |
借:受托代销商品 #/37V2E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R:'\+E 贷:主营业务收入 _yR^*}xJ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m>81-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COlaD"Y 贷:发出商品 U6s[`H3I{ .=;
; |
①借:银行存款 Iq.*8Oc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N'=gep0V@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0>
zS ②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A3*!"3nU 贷:受托代销商品 2
yz _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Ax}JLPz5' 贷:应付账款 |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 |
①借:销售费用 FpU>^'2]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DtnEi4h, ②借:银行存款 xgtR6E^k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借:应付账款 _o~nr]zx 贷:银行存款 ?aMOZn?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2.预收款方式销售
(1)收入确认时间: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lu/
(4ED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Tj/ Qx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C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g9F?z2^
贷:库存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7K:PdF>/
贷:主营业务收入 Z3!`J&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5F"jkd+
贷:库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
Nr#O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W j>:w
贷:财务费用
4.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2)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
①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VP-s0
贷:主营业务收入 kU`r)=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8dhUBJ0_
贷:库存商品
②期末确认估计的销货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FN73+-:n:j
贷:主营业务成本 bZV/l4TU
预计负债
③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o7
贷:应收账款
④实际退货如果与当初预计相同时:
借:库存商品 #_ lDss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y/_
预计负债 zdH
kG_PT
贷:银行存款
⑤实际退货量少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k VQ\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Aiea\jBv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WX0tgXl
预计负债
HpnWoDM
贷:银行存款 Xha..r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多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⑥实际退货量多于估计量时:
借:库存商品 vr
^qWn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a.6(K
主营业务收入(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Y
nZiTe@
预计负债
YK~%x o
贷:银行存款 H>@+om
主营业务成本(当初少估计的主营业务成本)
(3)不能预计退货概率时的一般账务处理(案例解析见教材)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CJI
~_3+K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Wv/=O}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s^-.z
贷:应收账款(税金部分) L8 @1THY
预收账款(预收货款部分)
③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k-'`Nw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pD]OT-8
贷:发出商品
④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f y8Uk;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VLN_w$iEq
贷:主营业务收入 _<2E"PrT
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t&DEb_"De
贷: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
(1)会计处理原则: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2)一般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售价×17%) wec)Ctj+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KY]C6kh
其他应付款(商品的售价)
同时:
借:发出商品 ^G-@06 /!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sn>~O4"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入账) 8-6L|#J#
贷:发出商品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回购价) {FTqu.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AB<$A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售后租回(详细解释见租赁章节)
方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7.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