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AvxN<R(f
财政部今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和《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iT@41)7
KaVNRS
在细则中将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Vw-,G7v&E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4'3do>!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w-iu/|}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PLD&/SgP*
将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O2i7w1t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xd_=]=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kN7JZ12
#IJm*_J<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一并公布。 \Ui3=8(
上述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