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pJ6bX4QnDX
一、法律行为 1FjA
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_{_LTy%[
(一)、法律行为的分类 AVOqW0Z+y
法律行为从不同角度可作不同的分类。不同类型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r5(OH3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 I]kY%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Lb9KDk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YMIDV-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z'.t
法律行为除上述分类外,还有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等分类方法。 l|%7)2TyG)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o <.7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和实质有效要件。 ym2\o_^(
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登记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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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q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