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范围 c[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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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V}fKV6 v9
二、纳税人 Yc`j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6\fMzm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k~UD4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W59mweW#5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 ]o'i;I
【说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列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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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UqS -j|
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4:&qTY)H
1.税额最低(0.6元)与最高(30元)相差50倍 HJaw\zbL
2.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